1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,採曆年制的公司這兩週要完成繳納或申報。
要繳多少
- 一般案件:按上(114)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「應納稅額」的二分之一繳納。單純繳款的話,繳完即可,不用另外送申報書。
- 有用投資抵減、行政救濟留抵稅額或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的,才需要填暫繳申報書辦理申報。
- 帳冊完備、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簽證的公司,可改按今年前6個月實際營收試算暫繳稅額——上半年獲利明顯比去年差的公司,用試算方式可以少繳。
這些情況免繳免申報
- 獨資、合夥組織,及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利事業。
- 上年度結算申報「無應納稅額」,或今年才新開業的公司。
- 按上年度應納稅額一半計算的暫繳稅額在 2,000 元以下。
- 暫繳期間內解散、廢止、合併或轉讓而應辦當期決算申報者。
怎麼繳
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(etax.nat.gov.tw)列印附條碼繳款書,可用金融機構、ATM、活期帳戶轉帳或信用卡繳納;3萬元以下也可以到便利商店繳(郵局不代收)。
提醒:逾期未繳,國稅局會按應繳暫繳稅額加計利息填單開徵。不確定自己公司要不要辦、或想用上半年試算少繳一點的,本所客戶請在 9/25 前與我們聯繫,來得及處理。
資料來源: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115.8 新聞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