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健保
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2.11%:診所發獎金、付租金、給兼職醫師時哪些要扣?

單位給付超過 20,000 元的兼職薪資、執行業務所得、股利、租金等,以及全年累計超過 4 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,都要扣 2.11% 補充保費,由給付單位代扣繳。

發布:115年8月10日北醫管理顧問

補充保費費率為 2.11%,由給付單位在給付時代為扣繳,次月月底前繳給健保署。診所與公司最常碰到的有 6 類:

一、高額獎金

同一年度累計獎金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,超過部分要扣。例如投保金額 45,800 元,全年獎金超過 183,200 元的部分要扣 2.11%。

二、兼職薪資

非在本單位投保的兼職人員,單次給付達 基本工資(29,500 元) 以上時,要扣補充保費。低於基本工資免扣。

三、執行業務收入(9A)

給付兼職醫師、藥師、營養師等執行業務報酬,單次達 20,000 元以上要扣。

四、股利所得

公司分配股利,單次達 20,000 元以上要扣。

五、利息所得

單次達 20,000 元以上要扣。

六、租金收入

向個人承租診所或辦公室,每次租金達 20,000 元以上要扣。租給公司的房東常常忘記這筆。

給付單位漏扣,健保署會向給付單位追繳,並可處應扣金額 2 倍以下罰鍰。租金與 9A 是診所最常被追繳的兩項。

單次給付上限為 1,000 萬元。租金與勞務報酬的扣繳,可用本站「租金扣繳試算」與「執行業務所得試算」工具。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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