診所不是公司,醫師的診所收入在所得稅上屬於 執行業務所得,併入醫師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申報方式有兩種:
方式一:依費用率申報(書審)
不用提出憑證,直接以財政部每年公告的「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計算費用。健保收入與自費收入的費用率不同,自費部分含藥費與不含藥費也不同。優點是簡單,缺點是實際成本高於費用率時會多繳稅。
方式二:設帳核實申報
設置帳簿、保存憑證,以實際收入減實際費用計算所得。適合以下情況:
- 人事成本高(護理師、助理人數多)
- 租金高、設備折舊大
- 新開業前一兩年投入大、收入尚未穩定
- 自費項目多、耗材成本重
怎麼選
- 全年收入未達一定規模、成本單純:費用率申報省事
- 收入高、成本重、有裝潢與設備投資:設帳通常較划算
- 選擇設帳後,帳務與憑證要完整,國稅局查核時才站得住腳
重要:診所有無設帳,與是否應扣繳無關。付給員工的薪資、付給房東的租金、付給兼職醫師的報酬,不論哪種申報方式都要辦理扣繳。
北醫專營開業醫記帳與執行業務所得申報,可先用本站「執行業務所得試算」估算兩種方式的差異。
資料來源:所得稅法第 14 條、財政部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