診所與公司付錢給「個人」時,勞報單上的所得類別決定了扣繳方式與對方的報稅方式,三種最常見:
50:薪資所得
有僱傭關係、受診所指揮監督、固定上班的人員。包含正職、兼職、工讀、臨時人員。
- 扣繳:依薪資扣繳稅額表,或固定 5%(每月未達起扣標準免扣)
- 對方報稅:享有薪資特別扣除額
9A:執行業務所得
律師、會計師、醫師、藥師、營養師、建築師等依法登記的專業人士,獨立提供服務、自負盈虧。
- 扣繳:10%(每次給付達 20,000 元以上)
- 補充保費:單次達 20,000 元以上扣 2.11%
- 對方報稅:可扣除費用率或核實費用
9B:其他所得(稿費、演講、鐘點費)
演講費、稿費、授課鐘點費、出席費等。
- 扣繳:10%(每次給付達 20,000 元以上)
- 對方報稅:全年 18 萬元以內免稅
診所最容易搞錯的:兼職醫師固定排班、聽診所指揮,其實是僱傭關係,應開 50 薪資並投保勞健保;若開 9A 而被認定為僱傭,勞保局與國稅局都可能追繳。反之,真正合作的醫師開 50 又會多負擔勞健保。判斷標準是「有沒有從屬性」,不是雙方怎麼稱呼。
本站「兼職醫師報酬試算」與「執行業務所得試算」工具可直接算出各類別的扣繳與補充保費。
資料來源:所得稅法第 14 條、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