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管理

人事管理完整指南

聘僱、薪資、離職、職災一次搞定。診所人事管理的法律規範與實務指引。

聘僱管理

聘僱合約與試用期規定

合法的聘僱流程從簽訂完善的勞動契約開始。了解試用期規定、員工身份區分、兼職醫師聘僱特殊事項。

聘僱前準備

  • 確認員工身份:醫師(兼職/全職)、護理師、行政助理等,身份不同薪酬與保險不同
  • 驗證資格:執照查驗、學歷證書、健檢報告
  • 背景調查:前公司服務紀錄、是否有違規紀錄
  • 簽訂契約:書面勞動契約不可少,口頭約定無效

勞動契約必要內容

  • 工作地點、職位、工作內容
  • 薪資與計算方式(月薪、計件、績效獎金等)
  • 工作時間、休假規定、加班費
  • 保險(勞保、健保、商業保險)
  • 試用期長度與條件
  • 終止條件與預告期
  • 保密條款、競業禁止
  • 職業傷害與責任歸屬

試用期實務

  • 法律規定:試用期最長不超過 3 個月(可分次但總和不超過 3 個月)
  • 試用期內薪資:不能低於法定基本工資;不能以試用期為由拒絕加保勞保
  • 試用期內能否解僱:能,但必須證明員工不勝任工作(如醫療能力不足、頻繁遲到)
  • 試用期內發現員工不適任:應書面記錄缺點,給予改善機會,不能無故開除
  • 試用期結束後解僱:難度提高,必須符合《勞基法》解僱條件

兼職醫師聘僱(診所特有)

  • 身份:兼職醫師為「勞工」(不是獨立承包商),需簽勞動契約
  • 勞保與健保:診所須幫兼職醫師加保,費用由診所負擔
  • 工時限制:兼職醫師在本診所加上其他地點工時,每週不超過 40 小時(法定工時)
  • 薪資與稅務:可用時薪制、日薪制或月薪;稅務上為員工薪資所得,非執業所得
  • 醫療責任:兼職醫師醫療行為責任由診所連帶負責
薪資管理

薪資計算、獎金與福利規定

診所常用的薪資制度多樣,從月薪制到計件制、績效制,每種都有法律規範。

常見薪資制度

① 月薪制

  • 固定月薪,提供薪資單與明細
  • 加班費計算: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;加班費 = 時薪 × 加班時數 × 倍數(1.33 ~ 1.67 倍)
  • 最常用於行政人員或固定班次員工

② 計件制

  • 按工作量計費(如助理協助檢查件數、行政處理案件)
  • 必須事先約定計件單價,並確保月薪不低於基本工資
  • 計件薪資 = 件數 × 單價,必須 ≥ 法定最低工資
  • 避免糾紛,應詳細記錄工作成果與計價

③ 績效制

  • 基本薪 + 績效獎金(掛號費抽成、患者滿意度等)
  • 基本薪必須 ≥ 法定基本工資
  • 績效計算標準須明確,避免老闆主觀認定
  • 常用於診所前台、衛教人員

獎金與福利

  • 年終獎金:非法定,但若有承諾應依約發放;未特別約定者視為員工薪酬之一部
  • 績效獎金:必須事先約定計算方式,不能臨時決定或隨意扣減
  • 提繳退休金:新制應依《勞基法》每月提繳薪資 6%(舊制則需年資計算)
  • 健檢與保險:診所可提供員工健檢,保險費用可抵稅
  • 無薪假:疫情期間可與員工協商,但不能無限期扣薪;員工有權拒絕

薪資結清規定

  • 員工離職時,必須結清所有薪資與獎金
  • 離職原因:自願 vs 非自願,資遣費計算不同
  • 年休未休補償、加班費、獎金等均須一次結清
  • 結清單須詳列項目,員工有權索取副本
在職管理

工作規則、紀律與職場安全

工作時間與休假

  • 法定工時:每週 40 小時(可實施變形工時)
  • 年假計算:第 1 年 10 天,之後每年遞增
  • 加班費:工作超時需支付加班費,不能折抵年假
  • 國定假日:應給假並給薪

職場安全與職災

  • 醫療環境職災:針扎、血液接觸、感染風險
  • 發生職災須立即通報勞保局,員工有權請領勞保給付
  • 診所應投保職業責任保險保障員工
  • 職業病認定:脊椎傷害、眼睛疲勞可能符合職業病標準

員工紀律與懲處

  • 醫療倫理違規:違反醫療法、涉及患者隱私洩露
  • 工作不力:專業能力不足、頻繁遲到缺勤
  • 懲處程序:書面警告→減薪→停職→解僱(應漸進式)
  • 重大違規可立即解僱,但需舉證與紀錄

性騷擾與申訴

  • 診所應建立性騷擾申訴機制,保護員工
  • 患者對員工的性騷擾→診所有責任協助
  • 診所內部騷擾→診所負責人需調查與處置
  • 申訴者有保護權,不得因申訴遭報復解僱
離職管理

員工自願離職與診所資遣

無論哪種離職方式,都涉及法律保障與費用結清。

自願離職流程

  • 提出申請:員工應書面提出離職申請(口頭通知法律上無效)
  • 預告期:《勞基法》規定需提前 10 天通知;契約可約定更長預告期
  • 離職手續:交接工作、歸還診所物品、簽署離職單
  • 薪資結清:最後薪資、未休年假補償、獎金等,需一次結清並給付
  • 保險與證明:辦理健保遷出、勞保退保;提供離職證明

診所資遣(非自願離職)

  • 合法解僱原因
    • 試用期內不勝任工作(須有舉證與改善記錄)
    • 工作能力不足或長期曠職
    • 違反工作紀律或醫療倫理(如患者投訴不當行為)
    • 診所業務萎縮或結束營業
  • 非法解僱:無故開除、因參加勞動活動而開除、歧視性開除(性別、種族等)
  • 資遣通知:書面通知 + 預告期(至少 10 天;如不預告須給予資遣費)
  • 資遣費計算
    • 年資 1-3 年:1 個月基本薪資
    • 年資 3-5 年:2 個月基本薪資
    • 年資 5 年以上:1 個月基本薪資
  • 員工救濟:若員工認為非法解僱,可申請勞動調解或訴訟

年資認定與計算

  • 年資從聘用日起計算,中斷年資需重新起算
  • 試用期算入年資
  • 診所轉換(如併購)需確認年資是否連續
  • 留職停薪期間年資暫停,恢復時重新計算
實務案例

診所人事管理的常見糾紛與解決方案

以下案例來自勞動局、診所實務與法院判例。

案例 1
試用期內醫療能力不足
試用期糾紛
某小兒科診所聘僱一位助理,試用期 3 個月。1 個月後發現助理無法獨立協助兒童檢查、操作設備不當。診所想立即解僱,但助理主張是診所訓練不足。
正確做法:診所應先書面記錄缺點、給予 1 個月改善期、安排內部訓練。若改善無效,才能在試用期內解僱。必須保留改善記錄證據,否則員工可申請不當解僱調解。
出處:勞動部勞動關係司試用期判例
案例 2
患者投訴員工不當行為
紀律懲處糾紛
某診所護理師因患者投訴「態度不佳、拒絕解答問題」,診所主管立即開除該護理師。護理師主張未獲聽證機會、診所認定武斷。
正確做法:診所應先調查投訴內容,給予護理師回應機會,瞭解雙方立場。若情節輕微應先書面警告,重大才能解僱。應保留調查紀錄、申訴說明單、護理師陳述書。
出處:勞動部工作規則制定指南
案例 3
兼職醫師稅務與保險糾紛
兼職聘僱爭議
某診所聘僱兼職醫師,口頭約定時薪制但未簽契約。診所未幫兼職醫師加保勞保、健保,以「自由業」名義發放收入。兼職醫師後來申請勞保,診所拒絕。
正確做法:兼職醫師為「受僱勞工」,診所法律上須簽訂書面契約、加保勞保與健保。不簽契約、不加保是違法行為,診所面臨罰款。兼職醫師稅務上屬薪資所得,診所應預扣稅款。
出處:勞動部勞保加保規定、國稅局薪資所得認定
案例 4
無薪假爭議與員工拒絕
薪資計算爭議
疫情期間某診所患者少,單方面宣布全體員工放無薪假。員工拒絕無薪假,要求正常領薪。診所威脅若不同意就開除。
正確做法:無薪假須與員工協商同意,不能強制實施。若員工拒絕,診所無權單方面扣薪。診所可申請政府紓困,但不能以無薪假變相減薪。威脅開除將構成不當勞動行為。
出處:勞動部無薪假指南、勞基法第 13 條
案例 5
針扎職災認定與賠償
職業傷害爭議
某診所護理師不慎被患者針扎(曾有 B 肝患者),三天後發現感染。診所認為是護理師操作不當,拒絕申報職災。
正確做法:醫療環境針扎屬職業傷害,診所法律上須立即向勞保局申報。員工有權申請勞保醫療給付與傷害給付。診所應投保職業責任保險以保障員工。診所過錯應透過司法程序認定,不應自行決定職災歸責。
出處:勞保局職業傷害認定基準、勞基法第 59 條
案例 6
患者性騷擾員工
職場安全責任
某診所患者對年輕女性前台人員進行性騷擾(言語與肢體接觸)。前台人員向診所反映,診所主管認為「患者是來看病的,惹不起」,拒絕處理。前台人員因此辭職。
正確做法:診所有法律責任保護員工免於性騷擾,包括患者騷擾。應建立申訴機制、調查事實、禁止騷擾患者掛號、必要時報警。診所不處理將面臨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罰款。員工因騷擾而辭職,可申請資遣費。
出處: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13 條、各地勞動局案例
案例 7
員工洩露患者隱私
保密條款違反
某診所護理師向朋友談論患者的診療情況。患者得知後投訴診所並提告。診所面臨患者訴訟,同時也想對護理師處置,但護理師主張「只是私下聊天」且診所當初沒簽保密協議。
正確做法:診所應在聘僱時要求員工簽訂保密協議。洩露患者隱私違反《醫療法》與《個資法》,診所與員工均可被告。診所可依工作規則對護理師進行懲處,並保留教育訓練記錄。
出處:醫療法第 72 條、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、20 條
案例 8
診所搬遷時年資爭議
年資認定糾紛
診所從 A 地搬遷到 B 地,某位員工跟著搬遷。但診所主張「因為是新地點,年資重新計算」,將 3 年員工的年資歸零,後續資遣時資遣費也按重新計算的年資給付。
正確做法:搬遷不是年資中斷的理由。只要員工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,年資就連續計算。診所搬遷時應保留所有員工的年資記錄,絕不能以搬遷為由重設年資,否則將面臨勞動局處罰與補發。
出處:勞基法第 10 條、第 57 條
案例 9
績效獎金計算爭議
薪資糾紛
診所以「業績分紅」名義發放獎金(約佔薪資 20%),但從未明確公告計算方式。某月診所業績成長,獎金卻被扣除,主管說「因為妳遲到 3 次」。員工質疑獎金應依業績計算,不應主觀扣減。
正確做法:經常性給與屬於工資。獎金若已成為固定薪資結構的一部分,扣減必須有明確的契約或工作規則依據,不能臨時決定,否則屬違法扣薪。建議事先訂立書面獎金規則並公告周知。
出處: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、第 22 條、第 26 條
案例 10
員工請假遭刁難
特休權益爭議
某診所規定「特休必須提前 30 天申請,臨時請假不准」。員工突然生病要請病假,主管拒絕並威脅扣薪。另一次員工依規定提前申請特休,診所卻以「人手不足」拒絕核准,離職時也未足額補償未休日數。
正確做法:特休日期由勞工排定,雇主僅在企業經營上有急迫需求時得與勞工協商調整,不能片面拒絕。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的特休,雇主應折發工資。病假亦不得以「未提前申請」全面禁止。
出處:勞基法第 38 條、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
實用資源

可下載的人事管理範本

以下範本參考勞動部標準,診所可自行修改使用。建議由律師審閱後再使用。

📋

勞動契約書

包含工作內容、薪資、試用期、保險等必要條款

下載 Word
💼

兼職醫師聘僱契約

針對兼職醫師的專用契約,含保險與稅務條款

下載 Word
📤

離職申請書

員工自願離職用,含預告期與交接確認

下載 Word
⚠️

資遣通知單

診所資遣員工時使用,含資遣理由與費用計算

下載 Word
💰

薪資結清單

員工離職結清薪資、獎金、年假補償用

下載 Word
⚙️

工作規則範本

診所工作紀律、獎懲與申訴機制規定

下載 Word

⚠️ 重要提醒

以上範本為基礎參考,診所應根據自身情況修改。建議聘請律師審閱契約,確保符合最新勞動法規。若發生勞資糾紛,診所可透過勞動局調解或訴訟解決,本公司提供法律諮詢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