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額支出取得原始憑證有困難時,得以支出證明單替代。快速填寫多筆支出項目,金額自動轉換國字大寫,一次列印整批單據歸檔。
依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 21 條,取得原始憑證確有困難者,得由經手人證明,或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以支出證明單替代。金額仍應合理、與業務有關,並註明用途與對象;能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者,仍應以正式憑證為優先。
診所常見可用支出證明單的情形
提醒:支出證明單屬內部憑證,稽徵機關查核時仍會審視合理性;同一性質支出如反覆以支出證明單列支且金額偏高,容易被剔除。建議搭配行程紀錄或簽核單一併保存。
以上工具皆為北醫管理顧問自行整理提供之免費試算,計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金額仍以勞保局、健保署與國稅局核定為準,稅法與費率規定亦可能隨修法調整。如果試算結果跟您預期的不一樣,或不確定該怎麼填,歡迎直接來電與我們確認:(02) 2706-500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