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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(折讓單)產生工具

輸入原發票資訊與退回/折讓內容,統一編號自動查詢公司名稱、稅額自動計算,一鍵列印符合國稅局規定格式的四聯式表單。

營業人銷貨退回進料退出或折讓證明單
中華民國
原開立統一
發票單位
統一編號 公司名稱
地址
輸入 8 碼統一編號自動檢查並查詢公司名稱
開立發票品名數量單價
(含稅)
退出或折讓(打✓處)備註
聯式年/月/日字軌號碼 金額
(不含稅)
營業
稅額
應稅零稅率免稅
合 計 00
本證明單所列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,確屬事實,特此證明。
原進貨營業人
(或原買受人)
統一編號 名稱(蓋章)
地址 聯絡電話
輸入 8 碼統一編號自動檢查並查詢公司名稱

「單價」請填含稅單價,系統以單價乘以數量後除以 1.05 得出金額(不含稅之進貨額),差額即為營業稅額;「零稅率」「免稅」項目營業稅額為 0。本工具僅供格式生成參考,401 申報或複雜折讓爭議建議先與本所確認。

常見問題

折讓單什麼時候要開立?

統一發票開立後若發生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,且原發票銷售額已申報,或原發票已載明買受人名稱及統一編號者,應由買賣其中一方出具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,作為雙方申報扣減銷項與進項稅額之憑證。

折讓單的稅額怎麼算?

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之1,單價欄應填含稅金額,先以單價乘以數量得出退回或折讓總額,再除以1.05乘以0.05得出營業稅額,總額減去營業稅額即為不含稅之金額欄。

折讓單要開幾聯?由誰保存?

折讓證明單一式四聯:第一聯及第二聯由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人留存,分別作為申報扣減銷項稅額與記帳之憑證;第三聯及第四聯由買受人留存,分別作為申報扣減進項稅額與記帳之憑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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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工具皆為北醫管理顧問自行整理提供之免費試算,計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金額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,稅法規定亦可能隨修法調整。如果試算結果跟您預期的不一樣,或不確定該怎麼填,歡迎直接來電與我們確認:(02) 2706-500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