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  週五
返回首頁  公司簡介  服務項目  常用法規  服務據點  相關網站  客服專區  訊息總覽
常用關鍵字:
健保費
公司設立
股權轉換
財務報表
兩稅合一
遺產稅
營利事業所得稅
財產歸戶
預售屋
綜所稅

訊息總覽 >最新新知

原為查定課徵之小規模營業人,近經核定使用發票,但一直沒去辦,是不是要罰?(9604)

要處罰,經核定使用發票而不使用者,除通知限期使用外,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,逾期未使用得連續處罰,並得予停業處分。
(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7條)





.

附加檔案:    
©2011版權所有:北醫管理顧問有限公司
電話:(02) 2706-5008 傳真:(02) 2706-5006 服務時間:早上 9:00 ~ 下午5:00
地址: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27號3樓之6. [管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