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息總覽 >相關醫療資訊>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通報 主旨:檢送「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」、「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」及「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」各1份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 一、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規定辦理。 二、為避免重大家庭暴力、兒童虐待事件或高風險家庭等因素造成不幸之情事之發生,轉知所屬及相關人員,如於執 行業務時發現疑有旨揭之情事,依法務必通報主管機 關,俾使相關單位能及時介入提供服務。 三、檢附「兒童少年保護及高風險家庭通報表」、「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」及「性侵害犯罪事件通報表」各1份供參, 如需通報表之電子檔可於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 中心/資訊公告/檔案 下載(http://www.dvp.ntpc.gov.tw/_file/1198/SG/24034/38124.html)處下載使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