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息總覽 >相關醫療資訊>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資訊慢性病 -中風的復健 平均一百個中風病人中,有30人死亡,有70人存活,其中15人完全康復,剩下的會有輕重不等後遺症,因此一定要接受復健。而且經過復健後有90% 的人可以走路;45% 的人可以恢復手功能,對於增加自理能力及家屬的照護上,皆有很大的幫助。
◎中風後會有哪些後遺症? 1.意識障礙: 昏迷 2.運動障礙: 半身不遂、運動失調。 3.感覺障礙: 感覺麻木、異常或喪失。 4.視力障礙: 瞳孔縮小、眼睛偏向病側。 5.語言障礙: 構音障礙、失語症 6.智力障礙: 方向感、判斷力、記憶力、注意力變差,嚴重者會有「癡呆症」的發生。 7.腦神經障礙:顏面神經麻痺,有「嘴歪眼斜」的症狀。 8.大小便問題:大小便失禁。 9.褥瘡 10.心理問題: 患者會因為功能的缺失而變得沮喪、煩燥、忿怒,對人生缺乏信心。 ◎何時適合開始復健? 復健是愈早愈好,只要生命象徵已穩定超過24小時後,即可馬上開始在病床上翻身及做一些關節運動,防止關節僵硬及褥瘡,至於更積極的復健,則要等到病人情況完全穩定時才開始。腦中風病發後的3個月是復健的黃金時期,運動能力恢復最快,應好好把握時機,半年後才復健則恢復不明顯。 [完整的復健程序應包括] 1.物理治療 2.職能治療 3.語言治療 4.心理治療 5.社會服務 6.支架裝具 7.職業諮詢 [中風病人復健的目標] 1.活動和步行能力之重新建立 2.日常生活之獨立 3.心理及社會上的適應 4.預防繼發性殘障 [中風病人復健的原則] 1.復健的開始,愈早愈好,如病人意識不清,仍須定時為其翻身。 2.一般人常以為病人患側功能必須有恢復,才能開始復健,往往延誤時機,應該儘早發揮病人尚存的功能,即使患側沒恢復仍可訓練其步行及日常生活獨立。 3.病人在臥床期就可開始做些運動,如翻身、移位、運動四肢等。 4.只要病人情況許可,應儘早訓練站立和步行。 5.循序漸進,是復健的重要原則。 6.病人學習動作時,特別是一些功能性的動作,最好將動作分解,一步一步的練習,比較容易學會。 ◎居家環境的改良及安排: 1.病人房間宜設在明亮且較易注意到的地方。 2.床鋪應選軟硬適中的床墊, 床高以二腳下床剛好碰到地面為最理想。 3.衛浴設備宜將門檻拆除, 並加裝扶手及防滑墊, 廁所以坐式馬桶較安全。 4.衣物穿著: 以穿著舒適、 方便更換及容易洗滌為原則。 5.翻身: 如果病人不能自己翻身時, 必須要每三、 四小時幫其變換一次睡姿以避免褥瘡的產生及患肢的痿縮。 資料來源: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健康管理處 兒童及青少年保健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