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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化妝品公告-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勿購買或使用「變白素諾可美膠囊」等產品

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100年1月26日函轉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香港辦事處函知香港衛生署通報:「變白素諾可美膠囊」產品,經檢出含有西藥成分「酚酞」。「Phenolphthalein(酚酞)」成分具有緩瀉作用。行政院衛生署已廢止含「Phenolphthalein(酚酞)」成分之藥品許可證,因此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購買或者服用。
上揭產品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,倘有非法販售情形,核屬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之禁藥,依同法第82條規定:「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,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,000萬元以下罰金…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。」及同法第83條規定「明知為偽藥或禁藥,而販賣、供應、調劑、運送、寄藏、牙保、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,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…因過失犯第1項之罪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,目前國內核准用於控制體重過重之藥品,皆屬處方藥,必需經由醫師診斷,開立處方。不當擅自使用處方藥極有可能產生嚴重不良反應。身體倘有不適或有醫療需求,均應先行就醫,經醫師進行專業診斷後開給處方,再將處方箋,交藥師調劑,切勿自行購買處方藥品服用,更不要購買來源不明之藥品,以免發生無法預期之副作用或併發症。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於不法藥物查緝不遺餘力,歡迎民眾共同檢舉不法產品【臺北市民當家熱線:1999(外縣市民眾請撥02-27208889)】,民眾如有藥物或醫療相關問題,歡迎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http://www.health.gov.tw/。
藥物食品管理處 違規處理股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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