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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物化妝品公告-藥品保存方法

食物都有效期,過了效期很可能味道變差,或是不再新鮮;日常用品也多有效期,例如紙張,放久了會便黃(氧化),甚至無法使用。藥品自然也不例外。當藥品超過保存期限或效期,多數藥品的藥效可能會打折,某些藥甚至會失效,甚至還有加重病情的後果。
絕大多數的藥品很容易受到環境因素的影響而發生物理或化學變化,這些因子包括了光線、濕氣與熱度.
藥品保存方法

1.藥品保存原則是避光、避濕與避熱。

2.一般在醫院診所所拿回的藥袋,可以至於家中陰涼處,或照專業人員所指示的方法保存。如果空間許可的話,外用藥最好和內服藥分開存放。

3.家中的常備藥品,如果是散裝藥,最好存置於不透明的玻璃瓶中,不同藥品最好不要使用同一容器存放,以免污染或是拿錯藥。

4.藥品吃完前不可撕去效期與用法標示。

5.超過使用期限的藥品應立即丟棄。

6.過期藥品如果沒有藥師的特別指示,可以將外包裝撕掉後在沖入馬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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