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  週五
返回首頁  公司簡介  服務項目  常用法規  服務據點  相關網站  客服專區  訊息總覽
常用關鍵字:
健保費
公司設立
股權轉換
財務報表
兩稅合一
遺產稅
營利事業所得稅
財產歸戶
預售屋
綜所稅

訊息總覽 >最新新知

出售及重購自宅用地非同一所有權人,不適用土增稅重購退稅

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:近來有民眾李先生來電洽詢,出售自己名下之自用住宅用地後,再以太太的名義買進另一土地時,是否可以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?答案是不可以的。
該分局表示:土地所有權人於二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,可以在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,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稅額。但如果先生出售名下自用住宅用地後,另以太太的名義買進新的土地,因為土地所有權人不是同一人,所以不能申請退還土地增稅稅。



附加檔案:    
©2011版權所有:北醫管理顧問有限公司
電話:(02) 2706-5008 傳真:(02) 2706-5006 服務時間:早上 9:00 ~ 下午5:00
地址: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27號3樓之6. [管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