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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合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提升老年經濟安全

經建會人力規劃處
100年3月22日
我國正面臨人口結構快速老化,老年人口數逐年增加,截至99年底止,我國65歲以上老人人口達248萬8千餘人,占總人口數的10.74%。為保障國民老年經濟安全,近年政府陸續推動各項老人津貼、國民年金、勞工保險年金化等制度,已逐漸建立多層次老年經濟安全體保障體系。
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為1兆5,520億元,歲出1兆7,350億元,歲入歲出相抵短差為1,830億元,連同債務還本660億元,合計需融資調度財源2,490億元 ,顯見政府整體財政入不敷出已是不爭之事實,未來因應人口高齡化所產生之社會負擔,如仍完全依賴政府承擔,將造成政府財政赤字惡化,不利國家整體發展。
世界各國如英國、德國、美國等,鼓勵結合商業保險計畫提升老年經濟安全之政策,以降低社會保險支出,其鼓勵方式多採稅賦優惠措施。以美國而言,政府政策設計參加個人退休金帳戶計畫,對於存入該退休金帳戶之所得,可於課稅所得中扣除,以減少個人所得稅,鼓勵個人增加個人退休金之提存,如參加Keogh Plan(係自營者)之個人退休金帳戶,在2009年時,最高可扣除淨利20%或49,000美元之所得免予納稅。
反觀我國現行「所得稅法」第17條規定,納稅義務人申報列舉扣除保險費以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(同一申報戶)直系新屬之人身保險、勞工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及軍、公、教保險等之保險費,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,000元為限。是以,我國納稅義務人購買之商業人身保險,須與社會保險之保險費合計不超過24,000元內,得於課稅所得中扣除,並未具特別鼓勵納稅義務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之效果,以提升老年經濟安全。
綜上,隨著社會人口快速高齡化,兼顧政府財政長期不足之兩難情境下,世界主要國家在提升老年經濟安全之共同做法,即以政策鼓勵及支持結合商業保險計畫,不但可降低社會保險之比重,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,另外亦可發揮老年生活保障,對個人及國家社會創造雙贏的局面,足以作為我國未來政策之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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