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13年9月22日 週日
返回首頁
公司簡介
服務項目
常用法規
服務據點
相關網站
客服專區
訊息總覽
常用關鍵字:
健保費
公司設立
股權轉換
財務報表
兩稅合一
遺產稅
營利事業所得稅
財產歸戶
預售屋
綜所稅
訊息總覽
>
最新新知
>
被繼承人之喪葬費扣除額以111萬元計算,不得按實際支出全數扣除
虎尾稽徵所表示: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係採定額扣除,不得按實際支出全數自被繼承人遺產總額中扣除,所以納稅義務人於申報遺產稅時,無須檢附支出喪葬費用之相關憑證資料。
附加檔案:
©2011版權所有:北醫管理顧問有限公司
電話:(02) 2706-5008 傳真:(02) 2706-5006 服務時間:早上 9:00 ~ 下午5:00
地址: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27號3樓之6. [
管理
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