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 週五
返回首頁
公司簡介
服務項目
常用法規
服務據點
相關網站
客服專區
訊息總覽
常用關鍵字:
健保費
公司設立
股權轉換
財務報表
兩稅合一
遺產稅
營利事業所得稅
財產歸戶
預售屋
綜所稅
訊息總覽
>
最新新知
>
執行業務不需補充保費
分類: 補充保險費<執行業務收入>
標題: 如投保單位支付律師之費用係支付律師事務所(非個人),需要代扣補充保險費嗎?
回覆內容: 補充保險費係針對本保險之保險對象予以扣取,因律師事務所非保險對象,依法免予扣取。
更新日期: 2012/11/16
附加檔案:
©2011版權所有:北醫管理顧問有限公司
電話:(02) 2706-5008 傳真:(02) 2706-5006 服務時間:早上 9:00 ~ 下午5:00
地址: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27號3樓之6. [
管理
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