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  週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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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業務不需補充保費

分類: 補充保險費<執行業務收入>
標題: 如投保單位支付律師之費用係支付律師事務所(非個人),需要代扣補充保險費嗎?
回覆內容: 補充保險費係針對本保險之保險對象予以扣取,因律師事務所非保險對象,依法免予扣取。
更新日期: 2012/11/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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